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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建设活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阶段工作要求

文章来源:编辑:发布日期:2013-04-18点击数:次

按照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经信委纪检组关于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能力素质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简称“三项建设”)活动要求,学院20127月制定了“三项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学院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活动要求完成了动员部署阶段工作,从20128月至2013430日开始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工作,51日至630日转为第三阶段总结验收,为做好“三项建设活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阶段工作,根据学院2013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特作如下工作要求: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三项建设活动”。党的十八大是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中纪委十八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和“三项建设活动”理论著作,结合组织实施阶段活动要求,做好学习笔记,撰写两篇心得体会,其中一篇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主题撰写。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十八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在学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点岗位廉政管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等方面开展调研和工作探讨,力争完成多篇有价值的工作总结或论文,在55日前交“三项建设活动”办公室。

二、为做好总结验收工作,按照学院“三项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全体参加活动的学习人员在55前将个人学习笔记2篇心得体会、相关个人学习资料整理后交“三项建设活动”办公室(行政楼210室)归档,56对学习人员资料收集情况进行工作通报。

三、按照要求,认真做好51日至630日的总结验收阶段工作。

1、按期完成学院“三项建设活动”自查报告。

2、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考试考核。

3、接受驻省经信委纪检组的检查验收,确保一次性通过。

学院“三项建设活动”办公室

2013 3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