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都江堰市建设规划局、成都市建设规划局、四川纺织建设设计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专家鉴定,学院不能使用的建筑物主要有:综合楼、一教学楼、4号学生宿舍、5号学生宿舍、6号学生宿舍、3号学生宿舍、西区食堂、西区教学大楼、西区2号学生宿舍等;需要经过鉴定及加固修复后才能使用的建筑物主要有:图书馆、二教学楼、三教学楼、实验楼、礼堂、后勤办公大楼、编辑部办公楼、金工车间、印刷厂、素质拓展馆、学生活动中心、1号学生宿舍、2号学生宿舍、西区1号学生宿舍、西区3号学生公寓、西区办公楼等。教职工私有产权住宅也受到严重破坏,1号教职工宿舍、2号教职工宿舍、3号教职工宿舍、高讲楼、中讲楼均不能使用,新1号、新2号教工宿舍需要经过鉴定及加固修复后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