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早操管理,学生工作处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早操管理的通知》,并在10月19日召开的各系书记会上对强化早操管理进行了部署。
根据学生处的通知精神,要求一年级出早操的学生不得旷操、不得迟到、早退,各系要明确专人负责早操的管理和考核,学生会体育部将组织7个检查组分别对每个系每天的早操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班级早操考核结果将与辅导员考核和系考核挂钩;学生早操3次迟到、早退折算1次旷操,1次旷操记1节旷课。旷操学生一律不得享受奖、助学奖、不得评优、评先和入党。对于在早操中拒不服从管理造成较坏影响的学生,学院将给予纪律处分。为了提高早操质量,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学院将每期举行广播操比赛,对于获奖班级及获奖班级辅导员,学院将给予奖励。据悉,该通知精神将于10月23日起正式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