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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章来源:18luck支付宝充值编辑:18luck支付宝充值发布日期:2011-11-15点击数:次

一、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分别按照班级人数的5%和学生干部人数的10%评定。
2.“先进集体”按各系班级数的10%评定;学生会组织评选2个“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院学生会各部门和各系学生会。
二、、评选程序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学生各班认真总结评比的基础上,向各系申报,各系根据学生处下达的名额和评选条件进行初评,确定名单报送学生处,同时需提交获评学生的《先进个人审批登记表》(电子版和打印版);经学生处审查,并进行公示后,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2.“先进集体”由各班向系申报,各系根据学生处下达的名额和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学生会推荐的“先进集体”向院团委申报,院团委根据学生处下达的名额和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名单确定后,报送学生处,同时提交获评班级或集体的《先进集体申报书》和《先进集体审批登记表》(电子版和打印版)。获评班级和集体经学生处审查,并进行公示后,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评选要求和时间
请各系严格按照以上评选条件和程序开展此次评选活动,相关表格必须认真填写,尤其是“先进事迹”一栏;11月21日中午12点以前,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推选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将进行公示;11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和打印版)报送学生处。

学生处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