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学生处组织各系书记、全体辅导员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定工作部署会。会上,学生处处长梁正席强调了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定工作对推进学院学风建设,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性,要求各系、辅导员首先要学习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定的有关规定,在各班进行宣传、讲解,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讨论,并对学生学习、理解的情况进行考核;各班要成立评定小组,选出专人担任“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定专职委员”,严格按评定办法和程序在权限以内对全班学生进行加扣分处理;对属于系上直接考核的项目,各系要指定专人处理,并作好监督;各系、辅导员要引导学生对综合素质考评树立正确的态度,不能消极对待,要以考评为导向,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纪律观念。
本学期,学生处根据学生学习、活动、生活的具体情况,结合学生管理的有关经验,制定了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定的实施规定。在制定过程中,学生处与各系、院团委、教务处等部门进行了仔细的研究和讨论,也在学生中广泛征求了意见,几易其稿,反复论证、修改。综合素质考评包含了学生思想道德、遵纪守法、学习效果、素质拓展等方面的内容,实行量化考核,能对学生在校表现进行客观、全面、综合的评价,与学生的评优评先、享受资助、毕业鉴定直接挂钩。综合素质考评为学生提供了一把行为标尺,引导学生将外在的纪律规定内化为自身的行为习惯,时刻衡量自己的行为,改变辅导员在日常管理中“反复强调、问题不断”的低效管理模式,强化纪律的威慑力,让日常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这将对学生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赖冬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