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节录)

文章来源:编辑:发布日期:2022-06-16点击数:次

2.4.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节录)

第六条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负责本单位所属车辆和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等有关单位,应当定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

每年六月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122日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