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热烈庆祝第 32 个教师节,大力宣传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的感人事迹,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教育部联合中央媒体已于近日正式启动 2016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我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举办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对于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把组织推选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推选活动期间正逢暑假, 时间紧、 组织难度大, 各地各校要统筹考虑推选、宣传、学习等各项工作,精心安排,认真落实,确保实效。此次候选人公众投票数是确定楷模人选的重要依据, 各地各校要充分运用短信、邮件、微博、微信等载体将推选活动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到广大师生,充分发动师生员工和家长积极参与投票。设有官方网站的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 要在官网显著位置链接推选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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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大力宣传, 营造氛围。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报刊、 广播、电视、互联网、官方微博、微信平台以及宣传橱窗等媒介,集中宣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先进事迹, 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优秀新闻报道和艺术创作作品可向教育部新闻部门推荐。
三、深入学习,长效推进。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活动,深入挖掘教书育人楷模的崇高精神,把推选先进典型与学习先进典型结合起来, 将其作为加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主题研讨、演讲、师生座谈以及党团日活动等多种形式,构建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推选活动的有关进展情况请及时报我厅。联系人:许丛琪,
联系电话:028-86112769,电子邮箱:8611537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