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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下半年科研成果报奖统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编辑:发布日期:2018-01-18点击数:次

全校教职工:

我校研管理系统平台已于2016年上线运行,全院教职工科研成果的填报录入、审核等工作运用该平台进行。凡是应录入而未录入的科研成果学校将不予核定和奖励。请全院教职工高度重视,及时做好个人科研成果填报录入等相关工作。

2017年下半年科研成果报奖统计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平台

教师登录学校主页下方科研管理系统点击进入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登录用户名为个人教工号,初置密码均为123456。登录本系统平台后,请及时完善个人信息和修改密码。然后,点击学术成果管理下拉菜单个人学术成果申报按类别进行填报,确保填报信息无误后方可提交

二、成果填报录入

1.统计内容:

2017年下半年有我校署名单位的相关科研成果,即201771-20171231期间的科研成果。为确保此次的科研统计顺利开展,其它年份的成果等本次统计工作完成后再分批录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统计项目:

1)学术论文(学术期刊目录详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第一批学术期刊名单》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第二批学术期刊名单》,科研管理系统中相关文件及资料和科技处二级网站资料下载)均可查询。);(2)著作/教材;(3)科研课题(已结题);(4)专利;(5)作品。

3.各类成果均需提供原件(或扫描件)

1论文类上传刊物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电子版,所提供材料须能够反映出发表刊物名称、期//日期、CN号,论文标题、作者单位、姓名等论文来源信息。论文请提供论文原始的链接

其中,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发表的SCIEI等源期刊论文,需提供通过web of ScienceEI等数据库的论文检索页电子版(检索报告),并与对应论文电子版同时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平台。待发表及无正式页码论文不申报。

2著作/教材类请将著作封面、版权页,前言(出版说明)、后记、著作主要目录、作者贡献页等扫描和通过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的检索验证完整截图一同上传到科研服务平台,并提交著作原件。再版著作需同时提交初版及再版著作原件。规划教材需提供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支撑材料。

3科研课题类(已结题),请上传申报书、立项书、结题材料和结题证书。除我校审批立项并完成结题的院级课题(含招标课题、青年专项课题)和我校推荐申报的市级、省级及以上课题且已完成结题外,参与完成其他单位的课题均应向科技处提交申报书、立项书、结题材料和结题证书等相关材料备案,否则不予核定。

4授权专利请上传证书的扫描件(彩色)。

5作品类,请上传作品电子版和相关佐证材料。若作品发表在期刊上,参照论文类上传资料要求,若作品是书籍参照著作/教材类上传资料要求。

四、时间节点

1.成果填报录入:教师在2018118-25日期间完成。

2. 2018126日起在线审核工作开始,在此期间科研管理系统将关闭。

因此项工作时间紧迫,请全院教职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进行填报,以免影响学校整体审核工作进程。

 五、成果原件的提交

  教师完成成果信息填报后,必须在2018126日前将报奖成果原件(发表论文的期刊、编写的教材/著作、作品原件、课题结题证书、专利证书等)交至各部门科研联络员汇总,再由该部门科研联络员报送科技处(行政楼407)核对、汇总。

六、评奖

201771日之后(含71日)的科研成果将按照川工商院〔201787号文件中《18luck支付宝充值 科研与学术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进行奖励。

注意事项:

凡未在本系统平台提交个人成果信息者和未提交科研原件者,概不纳入计奖,过期不再补报。同时,将影响到教师个人的评优、量化考核、岗位竞聘和职称评审等相关事宜。

在填报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电话:87232553

联系人:张老师任老师

科技处

201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