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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务处、科技处编辑:教务处、科技处发布日期:2012-08-22点击数:次

各教学系(部)、有关处室(中心)及各位教职员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川教〔2012159号文件)的要求,我院的教学成果申报初评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本次申报奖励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成果时限范围:凡我院系(部)、相关处室及教师在2008年至20109月期间完成,截止20129月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教学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成果内容范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包括在专业建设、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控制、学生素质教育、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果,教学成果包括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论文等表现形式。

(三)申报的人员范围:学院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成果的个人。

二、教学成果申报要求

(一)申报数额:根据学院要求,教学系部及相关处室部门实行限额申报,每个系部及相关处室可推荐3个申报名额。

(二)申报材料内容与时间安排

1、材料填写。请各系部和申报教师按照本届报奖工作的相关规定如实填写《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其中申报书与支撑材料合并装订一式一份,若成果为教材,需提供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各教学系部、相关处室及教师务必于917日—920日期间将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交学院教务处、科技处。根据规定,凡报送本届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相关部门及个人还需报送《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鉴定书》。

2、网上查阅。本次评奖所需相关申报材料表格均可在四川省教育厅主页()四川教育网高教处工作栏下载相关附件。包括《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含填报说明)、《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鉴定书》、《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等。各部门务必保持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否则会影响评审结果。

3、申报时间。报送材料时间为2012917日至920日。请符合上述要求的系部处室及相关教师积极申报,并与截止日前交齐相关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昱;联系电话:61920883

勇;联系电话:89706330

教务处、科技处

0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