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系、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2012年清明放假安排
放假调休时间为
4
月2日
—4日,共3天。其中4月4日为清明节放假,4月2日、4月3日为调休。
3月31日和4月1日(星期六、星期日)上班、上课,3月31日上4月2日(星期一)的课,4月1日上4月3日(星期二)的课。
2.放假期间的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于
4月
1日下午
上课结束后方可请假离校;并于
4月
4日下午
7:00以前返校,不得提前离校、不假离校和推迟返校。
4月
4日晚
,各班班主任、辅导员清点学生返校人数,并上报所在系。
(2)放假前夕,各部门和全院师生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彻底地打扫环境卫生。
(3)放假期间,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做好值班安排,并于
3月
30日
之前将值班安排报院办;全院师生员工要遵纪守法,注意维护学院财产安全和自身财产、人身安全;假期未离校的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学院办公室
二○
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