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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初评和省高教学会第十三次高等教育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技处编辑:科技处发布日期:2012-04-12点击数:次

全院教职工:

根据川教会[2012]8号文件--《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初评和省高教学会第十三次高等教育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的要求,我院承担的本次初评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本次评奖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我省第十五次社科评奖和省高教学会第十三次高等教育学科评奖成果申报的时限均为 2010 1 1 2011 12 31 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可申报参评。

二、评奖步骤及时间安排

1、申报登记

申报教师应如实填写《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交学院科技处。其中,申报评审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申报登记表一式一份。论文类成果至少有一份原件(其余可复印)。佐证材料必须提交原件一份。本次评奖所需相关申报材料可在《四川社会科学在线》网站()直接下载,包括《评奖实施细则》、《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

在申报过程中,一项成果只能向一处申报,不得多渠道同时申报;个人申报成果,以一项为限,与他人合作的成果可增报一项;以集体或单位署名的成果,原则上不限项数,材料不齐不予初评。

2、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 4 11 4 23

请符合上述要求的教师积极申报,并与截止日前交齐相关材料,过时不再受理。

联系人: 老师 老师

话:89706058

附1 第十五次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 施 细 则-.doc

附2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doc

附3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doc

科技处

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