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及各车主: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规范校园机动车辆停放位置,确保校园交通安全和良好秩序,现将校园机动车辆停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辆停放位置
1.行健路路侧的停车位。
2.机电大楼、轻化大楼外停车位。
3.一号学生公寓西侧的停车场。
二、相关要求
1.所有经许可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禁止鸣笛,限速5公里/小时,并主动向行人让行。
2.所有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禁止进出校园。超市、后勤服务部门等送货车辆一律从西大门进出。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学院大门口、消防通道、交叉路口、绿化地停放车辆。
4.严禁在厚德广场、行政办公楼前、教学区(教学楼、图书馆、设计艺术楼)、宿舍区及其进出道路停放机动车辆。
5.所有车辆要按照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在停车位乱扔垃圾,禁止在停车位维修、清洗车辆。
6.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保卫部门将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进行拍照,下达《车辆整改通知书》,并在校内进行通报。
7.对屡次违规停放车辆,学院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与文明处室评选和个人考核挂钩。
8.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将《通知》要求传达给车主,严格按要求执行。希望各位车主服从学院管理,自觉遵守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按划定区域自觉停放车辆,维护好校园良好的秩序,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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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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