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学院即将全部迁入新校区,为了搞好搬迁工作,确保学院资产安全有序地搬迁到新校区,现将搬迁工作通知如下:
一、搬迁原则
1.安全第一原则。要把安全理念和安全措施贯穿整个搬迁过程,始终强调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人身伤亡,保证校产安全。搬迁前后都要加强物防,关好门窗。要形成“统一指挥,分步进行,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高效联动”的搬迁机制,确保搬迁工作安全、有序、文明、和谐。
2.整体搬迁原则。校本部和西区的设备、设施、家具、用品、资料等该搬迁的都搬迁,能使用的都搬迁。不能使用的设备、设施、家具、用品、资料等,学院资产处会同各部门共同认定,然后分类集中管理,最后由学院资产处统一报废处理。
3.注重细节原则。各部门要科学严谨地设计搬迁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搬迁任务。搬迁时,要充分考虑运输、设备设施安置、安全防盗等细节问题,要增强成本意识和效益意识,在保证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下,降低搬迁、运行、管理等成本。
4.分工协作原则。各部门的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和资料等由学院统一组织搬迁公司进行搬迁;各系、部的教学实验设备,由于专业性强、拆迁和安装要求高,由其所在系、部认真落实搬迁工作,按规定程序确定搬家公司;本部和西区教室、实验室的讲台、课桌椅以及学生公寓(宿舍)的床、铁柜、桌椅,学生食堂设备和后勤部门办公室等由总务处统一组织搬迁。
二、时间安排
1.确定各部门办公地点时间:
7
月4日
—
7月
6日
。
2.本部和西区学生搬迁时间:
7
月6日
—
7月
7日
。
3.图书馆、档案馆搬迁时间:
7
月10日
—
7月
15日
。
4.各系(部)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搬迁时间:
7
月10日
—
8月
20日
5.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教学楼、后勤部门设备搬迁时间:
搬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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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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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10日
—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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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食堂、后勤中心、饮食中心、商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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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15日
—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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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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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西区办公设备搬迁时间:
搬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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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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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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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用具、教室桌椅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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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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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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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校本部各部门办公设备搬迁时间:
搬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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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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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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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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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教务处、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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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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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宿管会)、团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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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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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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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高教所、督导室)、国际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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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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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办、监察审计处、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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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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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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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宣传统战部、资产经营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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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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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化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基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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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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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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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办公室、院办(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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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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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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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与就业指导中心、继续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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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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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纸和造纸》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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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在完成全部录取任务后进行搬迁。
三、搬迁要求
1.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本部门搬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学院搬迁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制定本部门搬迁实施方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有充分准备和应急预案;要认真发动本部门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搬迁工作中,明确职责和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本部门的所有资产安全有序地搬迁到新校区。
2.要做好搬迁前的准备工作。一是做好设备、设施、家具、用品、资料的登记核实工作。二是由搬家公司或学院提前两天发给包装袋或编织袋,各部门提前一天将重要文件资料进行打包,做好记号或标签等。
3.要做好搬迁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一是配合搬家公司做好拆卸、装车、运输、安装、摆放、移交等进行全过程的引导、监督、检查;二是落实搬迁检查人员、随车人员、验收人员等,防止遗失。
4.做好搬迁后的安装、调试和移交工作。进一步登记核实校产(设备、设施、家具、用品、资料)等情况,并及时报学院资产处备案。切实加强物防,保证财产安全。
5.在搬迁整理时,要注意收集和整理学院各个时期的教具、照片、音像、生活用品、证件以及在地震期间被损坏的仪器设备、救援工具、生活用品、受援助的物品等能反映学院重大事件的各种实物、纪念品等,由所在部门统一交学院档案馆保存。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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