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2015年(下)院级科研课题申报现已启动,全院教师可参考申报指南(见附件一)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重点课题:
(1)在学院课题申报指南中抓住我院示范院校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对促进我院示范院校内涵建设、改革创新、实践探索具有显著价值的课题,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问题、重大问题。
(2)与行业、企业联系紧密的、可切实提高学院科技创新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的技术应用型课题。
2.一般课题:其它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课题。
3.青年专项课题:在学院课题申报指南中,课题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均为35岁以下者所承担的课题。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面向全院,符合《课题申报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将择优立项。
2.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的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未完成院级立项课题研究任务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课题负责人每次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在此限。
3.为提高申报质量,2015年度院级课题将实行限额申报(下半年拟立项5-8项),科技处和学术委员会将重点考察选题和论证质量、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及前期相关成果、研究团队等因素,对质量不高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同时会避免同类课题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填报《课题申报书》,该申报书必须按科技处统一编制的格式填报,见附件二。
2.课题申报人需在课题组成员进行论证过的基础上将填报好的《课题申报书》报所在系部领导审查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科技处。
四、申报时间
申报者务必于2015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前将课题申报书打印稿4份(已由所在系部确认、盖章)和电子稿交至科技处张老师、任老师。电子邮箱:kjc0507@163.com。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按时申报。在申报课题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科技处咨询,电话89706058,89706330。
科技处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