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质量办)

备课要求

2013-05-24 16:18 点击:[]

备好课是搞好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基础和前提。任课教师备课应做到:

1.不得轻易更动教学大纲基本内容。如需更动,须提出申请,报所在系和教务处审核、批准。

2.要选用体系内容有较好的科学性、先进性、启发性、适用性和思想性的教材,应明确指定与教材匹配的必读书目、辅助教学用书和参考资料,配备有利于融会贯通所学知识的练习题和思考题,以便学生课外学习。

3.安排授课计划,确定各章节、各环节(讲授、习题、实验等)的教学时数,开始上课前,向学生公布授课计划。

4.开课前,必须认真考虑本课程与相关学科的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先行课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的安排,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要按多数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合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同时注意因材施教,加强对优秀生和差生的个别辅导。

5.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钻研教材,深刻理解教材内容,完整、深入把握本学科的科学性、系统性及其与专业的联系;大量阅读参考文献资料;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每章节的基本要求,明确重点、难点,不断更新、充实、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适应学科发展和实际应用需要。

6.坚持同门课程、同教材教学小组教师集体备课制度,更好地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集思广益,取长补短,统一基本要求和进度。

7.应按大纲要求,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编写讲稿和教案。教案作为教学实施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每节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讲授的内容提要,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法;课程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根据本节课的内容,教学设备的配合使用;课外学习指导和作业量;检测教学目标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应随时保持2周备课准备。

8.新上课的教师,课前要备出全课12以上内容的讲稿。辅导教师也应认真备课,明确大纲要求,仔细阅读教材及参考书,深入掌握本门课程内容,并提前试作习题、实验。

上一条:布置、批改作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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