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质量办)

布置、批改作业规定

2013-05-24 16:34 点击:[]

批改作业是教师了解教学情况、培养学生能力和营造良好学风的重要环节。教师布置、批改作业应做到:

1.根据课程的性质与特点,为学生开列必读的书目,要求学生作读书笔记、资料卡片等,规定学生修读该课程必须完成的作业量,确定课堂讨论的内容和次数,以帮助学生消化、巩固和深化所学知识,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法和运用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按教学大纲要求布置作业,规定学生按时完成。布置的作业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又要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分析能力;作业数量和难度要适度,促使学生勤学多练,满负荷学习。

3批改作业要及时准确、认真仔细、保质保量,原则上所有课程的作业必须批改并进行作业批改登记。要求学生的作业做到书写规范、字迹工整、运算准确、图表美观正确。对做错者应指明错处并提示思路;对不合要求的作业应退给学生重做;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有专门记载,收入备课笔记。

4.学生平时作业的完成,应作为学生课程的成绩考核依据之一,一般应占该课程学习成绩的10-30%;对无故不交作业超过布置作业量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应在期终考试前两周督促补交,否则应取消其考试资格。

5.教研室主任要适时抽查学生的作业本(期中和期末抽查除外),以了解本教研室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并评定好、中、差三个等级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

上一条:排课、调课规定 下一条: 备课要求

关闭

蜀ICP备10003131号-2 蜀ICP备10003131号-3

安全等级备案证明编号:51011343012-00001

成都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学校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87282081